人与第三人的不同之处

作者:admin 时间:2023-09-23 13:52:25 阅读数:22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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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与案外人区别

利益关系不同。案外人是指未参与此案但在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第三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诉讼地位不同。

民诉法所指的案外人与第三人都是除当事人的其他人,但是在利益等方面是有区别的,他们的区别为:利益关系不同。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二者区别: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区别如下: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

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是对执行标的物有异议。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民事诉讼中,对法院判决裁定等生效的法律文件中所载标的物有异议,申请撤销。

民事诉讼中“第三人”与“证人”的区别?

法律分析第三人与证人的区别,(一)两者享有的身份资格不同。对第三人而言,其是作为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当中,享有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如:举证、质证、辩论、进行和解的权利,遵守庭审秩序的义务等。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的结果可能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进行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相对应。

有很大区别。第三人的话需要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才能够被当事人或法院依职权追加为第三人。而证人不需要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只要能够起到某种证明作用即可。

民诉中,案外人与第三人的区别是是什么?

1、利益关系不同。案外人是指未参与此案但在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可能受到侵害的人;第三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诉讼地位不同。

2、民诉法所指的案外人与第三人都是除当事人的其他人,但是在利益等方面是有区别的,他们的区别为:利益关系不同。

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涉及执行程序中二者区别:两种诉的申请阶段不同。

4、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区别如下: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

5、两者的本质不同。第三人撤销之诉本质是新诉,是对第三人实体权益的救济并且是第一次救济。案外人执行异议是特别救济程序。两者适格主体范围不同。

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区别

1、第三人诉讼”与“共同诉讼”的区别:共同诉讼人分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人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必须为共同诉讼的当事人。

2、法律分析:性质不同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含两人)以上的诉讼。

3、法律主观: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的区别 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持不同态度。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是争议法律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在同一法律关系中共同享有权利,或者共同承担义务,对争议标的态度完全一致。

4、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的区别 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持不同态度。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是当事人之间有争议的法律关系,在同一法律关系中分享权利或者义务,对争议标的的态度是完全一致的。

5、区别: 含义不同 共同犯罪的刑事被告人是指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同时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和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被告人。第三人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

案外人和第三人的区别

案外人是与案件无关的人,但法律上其实并无这样的称谓。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此类人不参与案件,但是是与案件的判决有利益关系的第三人。

受诉人民法院对与原被告双方争议的诉讼标的无直接牵连和不负有返还或者赔偿等义务的人,以及与原告或被告约定仲裁或有约定管辖的案外人,或者专属管辖案件的一方当事人,均不得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区别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根本之点。

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的区别 对争议的诉讼标的持不同态度。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是当事人之间有争议的法律关系,在同一法律关系中分享权利或者义务,对争议标的的态度是完全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