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院发布新的民族工作指导方针

作者:admin 时间:2023-11-10 04:17:32 阅读数:6人阅读

本文目录一览:

一九五零年政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提出什么方针

民族工作的方向和目的,是要尽量减少民族间的隔阂和矛盾,加强和巩固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并尽可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各少数民族逐渐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切工作,必须采取慎重缓进的方针,反对急性的做法。

年政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提出了加强和巩固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并尽可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各少数民族逐渐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切工作,必须采取慎重缓进的方针,反对急性的做法。政务院批准了这个报告。

党的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整个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民族工作的重点也随之转移,明确地提出了民族工作一是经济建设,二是加强团结。并采取相应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文化事业。

(二)民族团结政策。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专门法令,废止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和匾联等。

新时代民族工作秉持什么的理念

新时代民族工作秉持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

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新时代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我国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新时期民族工作的主题。“两个共同”中的基本点,在我们党各个历史时期的民族工作思想、观点和政策中都有体现,但完整地一起提出并确立为民族工作的主题,则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

首先,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尊重人民群众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人民群众不信仰宗教的自由。这是宗教管理工作的根本方针,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

新时代民族工作秉持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

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努力做好宗教工作,是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

1950年政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提出什么方针

年政务院在民族工作方面提出“慎重稳进”方针。在社会改革方面,党和人民政府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根据少数民族地区大多数人民及与人民有联系的领袖人物的志愿,并主要地经过他们自己去进行。

民族工作的方向和目的,是要尽量减少民族间的隔阂和矛盾,加强和巩固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并尽可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各少数民族逐渐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切工作,必须采取慎重缓进的方针,反对急性的做法。

中国建国后一年,也就是1950年,确定为了巩固新中国的政权,确定了三大方针,就是土地革命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

(二)民族团结政策。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专门法令,废止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和匾联等。

党和国家的民族方针政策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张各民族不论大小(人口多少)、发展程度高低,一律平等,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二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的方针:(1)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